射洪县卫生局 关于明星学校食堂存在严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 情况通报
县教育局:
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,发现明星镇学校食堂存在严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,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 该学校食堂持有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,发证日期为:2005年9月27日,证号〈2005〉977号,负责人:向洁清;从业人员1名向洁清仅能出示2005年9 月1日发的健康合格证明;该学校食堂操作间为大约7平方米的瓦房,四壁无裙墙、无顶棚、 食堂不能按功能区分类加工,食品无专用库房、无食品粗加工间、售饭间、餐食用具清洗消毒间,和“三防”设施.
根据以上检查情况,明星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加工面积狭小,加工流程杂乱,卫生条件差,无学校负责人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,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,出售学校食堂禁止销售的凉菜等严重食品卫生安全隐患。
我局目前对该校提出以下几点整改建议:
1.学校对学生食堂进行全面彻底改造;
2.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;
3.应申办有效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;
4.使用的餐食用具严格按一洗、二清、三消毒、四保洁程序操作.
5.食堂严格按功能分区分类加工食品;
6责令该食堂于2007年1月11日停业经营学生膳食,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用学生膳食.
针对目前该校不积极进行整改的情况,我局希望贵局加强对该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,督促该校认真按照我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,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。
2007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