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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5日 星期天
春季食品消费要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
发布时间:2010-4-16 发布人: 射洪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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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季食品消费要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
时值“小阳春”,气温逐渐升高且湿度大,易导致食物霉变与变质,此时是细菌性食物中毒易发期。在此,宁夏工商部门发出春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预防食物中毒。
一是外出消费时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正规餐饮单位,尽量避免在无证食品店(摊)和饮食店(摊)选购食品或就餐。熟食品应及时食用,隔夜、隔餐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充分加热,提倡现买、现做、现吃。同时,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、来源不明鱼类内脏,谨防中毒。另外,食品要低温储藏,做好食具、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,生熟食炊具要分开使用,避免交叉污染。
二是采购食品要新鲜,尽可能到大型商场超市选购食品。购买生肉时,要注意识别有无检疫部门的合格证和图章;选购大米、食用油、乳制品时,最好选择正规的、有良好信誉和知名度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并仔细查看产品的标签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及企业名称和地址。
三是合理搭配膳食,不要暴饮暴食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,应马上就医,不要自行乱服药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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